1、根据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部分的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措施费及规费)(含税)为6,931.8792万元,公司负责上述项目生产车间厂房钢结构(主、次构件、檩条、墙梁、走道板、钢梯、与钢结构连接的螺栓及预埋件)材料采购、除锈及防腐、制作及安装,楼承板、彩板围护墙面(不含内隔墙、吊顶)、彩板墙处的门窗、钢屋面(含防水)、排烟天窗、防火涂料建设内容的施工工作。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上述项目发包人杭州箭元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就相关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点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工程总建筑面积61,977.54㎡,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开关站、门卫,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0天,签约合同价(含税)为25,302.0893万元。
根据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就上述项目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部分的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措施费及规费)(含税)为6,931.8792万元。公司负责上述项目生产车间厂房钢结构(主、次构件、檩条、墙梁、走道板、钢梯、与钢结构连接的螺栓及预埋件)材料采购、除锈及防腐、制作及安装,楼承板、彩板围护墙面(不含内隔墙、吊顶)、彩板墙处的门窗、钢屋面(含防水)、排烟天窗、防火涂料建设内容的施工工作。
上述项目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但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涉及的合同金额较小,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到1%,对公司全年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司负责部分的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措施费及规费)(含税)为6,931.8792万元,公司负责上述项目生产车间厂房钢结构(主、次构件、檩条、墙梁、走道板、钢梯、与钢结构连接的螺栓及预埋件)材料采购、除锈及防腐、制作及安装,楼承板、彩板围护墙面(不含内隔墙、吊顶)、彩板墙处的门窗、钢屋面(含防水)、排烟天窗、防火涂料建设内容的施工工作。